知 字 法 門
--木 石--
知之一字,眾妙之門,乃破迷之要途,入真之捷徑,故古來諸師多所--木 石--
闡揚,雖少有專論宏文,其理實散見諸書之中,今取諸師之理,參以己見,
略述如後。
知有靈知、真知、妄知之別。靈知者心體之淨作用也;真知者,灼然
會得此靈明心體也;妄知者、識情之妄作用也。修持者借真知以明靈知,
假靈知以泯妄知,妄窮真露,一道寂然,修行妙門,端在於斯。
靈知難言,唯悟方明,為方便開顯,假五義以明之。
一、覺義:
覺有本覺、始覺、究竟覺之分。本覺者眾生皆俱之佛性,以其體雖不
動,卻具靈明之用,此靈明之用即是靈知。然此靈知非知,非不知,知是
妄覺,不知是無記,妄覺者假境方生,境消則無,起滅無常,不恆所覺,
故號為妄,若執此妄,即墮生死,心常擾擾,恆處二邊(二邊有深有淺,淺
者指依妄覺所起之善惡諸心),不知者猶如木石,冥然無知,即無心想法,
以此靈明之用,既非妄覺之知,亦非如木石之無知,揀二非故,號為靈知。
中峰禪師云:「當知覺有二義,有覺妄之覺,有靈明之覺,覺妄之覺能對治
一切垢染及世出世間種種見聞塵習者是也,靈明之覺亦名本覺,亦名圓覺,
體離凡聖,跡絕自他,雙泯色空,兩忘能所,窮今亙古,湛寂不搖,靡間
一塵,覿體圓淨」。此即直指靈知之體用,其云「體離凡聖,跡絕自他,雙
泯色空,兩忘能所」,乃明靈知之體平等不二,絕諸對待也。其云「窮今亙
古,湛寂不搖,靡間一塵,覿體圓淨」,乃明靈知之用,不動本際,圓照法
界也。攝用歸體,則泯絕無寄,性相寂然;從體起用,則靈光獨耀,亙古
長明。
然此靈知雖凡聖皆具,凡夫久為塵勞所覆,妄知當權,靈知遂隱;若
得一念回光,忘情泯見,體自昭然,靈知遂顯,此為始覺,即是真知,亦
謂知有。所云隱顯者,因迷說隱,因悟說顯,非謂靈知有去來生滅之跡,
如貧子衣內寶珠,因迷而貧,因悟而富,迷悟雖殊,珠實不失。初知有者,
其力未充,業習尚存,一念失照,則靈知遂隱,妄知用事,故須依此真知
念念圓照靈知,勿令剎時失照,此即是修,非別有法,其功自有消識之能,
日久功純,情消識泯,真(知)靈(知)和合,打成一片,斯時真亦不存,知
亦不立,全體即心,遍界不藏,方為了當,故古德云:「依於始覺,合於本
覺,始本相合,名究竟覺。」
二、獨義:
諸法緣生,無常無我,緣聚則起,緣散則滅,以待緣故,無法獨存,
故名為妄。靈知不爾,不待緣生,妙智獨存,靈明照物,曾無歇時,不因
境起而生,不因境消而滅,境有往來,(靈)知無去住。楞嚴經云:「因緣和
合,虛妄有生,因緣別離,虛妄名滅,殊不能知,生滅去來,本如來藏,
常住妙明,不動周圓,妙真如性」。此則雙示常(真)與無常(非真),雖帶獨
義,猶未明指。百丈禪師云:「靈光獨耀,迥脫根塵,體露真常,不拘文字,
心性無染,本自圓成,但離妄緣,即如如佛」。法融禪師云:「煩惱本無,
不須用除,靈知自照,萬法歸如,無歸無受,絕觀忘守」。二師所示均極顯
明,所云「獨耀」、「自照」皆為獨義,顯此靈知不假境生,儼然獨存,迥
脫根塵,性非生滅,真實常住,與妄知迥然不同;妄知托境而起,須假根
塵和合而生,塵若不存,妄知無寄,故知無常,虛幻不實。楞嚴經云:「若
離前塵有分別性,即真汝心,若分別性,離塵無體,斯則前塵分別影事,
塵非常住,若變滅時,此心則同龜毛兔角」,即明斯事。
妄知處處能緣,唯獨不能緣於靈知之上,以靈知迥脫根塵,非假緣心
而顯,故欲顯之,必借真知而明。真知無知,離諸幻妄,非情計之知,非
攀緣之知,但有緣心悉皆是妄,若作悟入之解,證入之念,此解此念仍屬
緣心,非妄而何?故古德云:「但盡凡心,別無聖解」。必待一念回機,情
消見謝,緣心自止,一念不生,無知而知,靈光現前,是謂真知,故曰:「但
離妄緣,即如如佛」。華嚴宗清涼國師云:「但一念不生,前後際斷,照體
獨立,物我皆如,直造心源,無智無得,不取不捨,無對無修」,亦明斯義。
但有一義應知,一念不生,前後際斷,為動相滅,靜相現前境,於此會得
「靈知」易,非謂此境即是「靈知」,故古德云「定水奪珠易,動中取應難」,
毫釐之差,天地懸隔,真修實證者,於此勿忽。
三、不昧義:
靈知照性,未嘗間歇,了了常明,無有昧時,故動靜匪殊,坐臥不離,
念慮無干,即一切法,離一切相。以不昧不散故,不出不入,無去無來,
常住不變,即是常定,亦名本定,故經云:「那伽常在定,無有不定時」。
靈知不昧,諸師多言,如華嚴宗圭峰宗密禪師云:「諸法如夢,諸聖同說,
故妄念本寂,塵境本空,空寂之心,靈知不昧,即此空寂之知是汝真性,
任迷任悟,心本自知,不藉緣生,不因境起,知之一字,眾妙之門。」又
云:「一切眾生皆有空寂真心,無始以來,性自清淨,明明不昧,了了常知,
盡未來際常住不滅,名為佛性,亦名如來藏,亦名心地。」祖源禪師云:「問:
如何謂真心靈知以寂照為心?師曰:真心湛然,照非從境,含虛任緣,未
嘗作意,明明不昧,了了常知,舒之無蹤,卷之無跡,如澄潭瑩野,似明
鏡懸空,萬象森羅,豁然虛鑒,不出不入,非有非無,斯則千聖冥歸,三
世諸佛常住,亦名天真佛性,亦名清淨法身,離斯別修,終成魔外。」唐
清涼國師云:「無住心體,靈知不昧,性相寂然,包含德用。」玄沙師備禪
師云:「鏡照諸相,不亂光輝,十方無影像,三界絕行蹤,不墮往來機,不
住中間意,一段光明,未曾昏昧,體寂寂,常的的,不動搖,朗然照,法
爾天真,不同修證,只要虛閑,不昧作用,個中纖毫不盡,即魔眷屬,直
饒似秋潭月影,靜夜鐘聲,隨扣擊以無虧,觸波瀾而不散,猶是生死岸頭
事。」上舉諸師之言,豈惟明指靈知不昧,於「空寂」、「不動」、「常知」、
「寂照」、「無住」等理悉皆包含,是知靈知義理極深,絕非淺淺,縱使禪
定功深,心如寒潭秋月,對境歷緣,不動不搖,湛然寂照,於此靈知猶所
未明,此非具眼者,極難判明。
四、寂照義:
明鏡現象,萬有斯鑒,靈知亦爾,體本不動,無所不鑒,即寂照義。
然其鑒照,非獨單照色法,亦且容現心法,非因對境而鑒,實由融鏡而顯。
譬如明鏡影現眾象,象外無鏡,鏡外無象,即鏡即象,即象即鏡,象鏡互
融,跡絕自他。又如虛空容現眾塵,離塵無空,離空無塵,即塵即空,即
空即塵,空塵互融,圓融無礙。故非境智相對,能所雙立,假塵而起之妄
知所能企及。
靈知之寂乃本寂,照乃本照,不同一般禪定寂照。本寂不待寂而自寂,
本照不待照而自照,故其寂照非假心力,不待修冶,不動本際,亙古常明,
僧璨大師云:「虛明自照,不勞心力。」即明此義。故知欲與相應,豈假修
為?但罷緣心,體自昭然。然則理雖如是,事亦非易,以眾生緣心太強,
欲得念念相應,豈易哉!故古德云:「無心道者合如是,未得無心也大難!」
又云:「諸人莫開大口,老僧四十年方打成一片。」
五、無礙義:
靈知體本不動,能現萬象,而亦不礙萬象生滅,萬象起滅不停,往來
不止,然亦不礙靈知淨用。此如明鏡中象,其象雖生生滅滅,變動不居,
而鏡體唯一,鏡光常照,彼此互不相礙。若迷鏡體,但見其象,唯見生滅,
則入生死之門。若了象虛,徹明鏡體,唯見鏡明,則入不動之門。若即象
即鏡,即鏡即象,象鏡不二,圓融無礙,則入無礙之門。是故菩薩明徹本
體,不住涅槃,不動本際,起大悲願,恒處生死,隨緣度眾,無有止息,
雖處生死,而不壞其菩提覺心,悉皆本此圓融無礙之義,乃能如是。經云:
「眾生墮處,我亦隨墮。」亦本此義,實非真墮。古德謂:「一法若有,毗
盧墮在凡夫,萬法若無,普賢失其境界。」此語乃唯此圓融無礙之理,乃
能銷釋。若更深觀,豈唯鏡體不動,全象即鏡,鏡既不動,象豈有動,見
象有動,但妄見耳,鏡象悉皆不動,圓成一真法界,於中無絲毫妄法可得,
悉本如來根本大智,故經云:「眾生無明住地,即諸佛不動智。」此中但借
明鏡比類發明,以顯靈知無礙之義,非謂靈知即同明鏡,因指見月,得義
亡言,莫於指上執之成妄。
法義幽微,至理玄深,如上五義,略明靈知之要義,若欲廣開,雖百
義不為多,惟需法藏之深智,歸本還源,行起解絕,即一字已成餘,此禪
宗之要門。
欲探靈源,需假真知,真知無知,但得冥會,言宣難通,豈有定法,
一落定法,即為死法,然若無法,人終不明,進道無門,古德於此,不得
已中,曲垂方便之門,或泯妄顯真,或真心息妄,或泯絕無寄,或直顯心
性…,用以接引初機,其法非一,散於諸書之中,限於篇幅,不再細論。
後記:本文寫於十餘年前,因大姐索稿倉促而成,文成置而未交,近因聯
誼會編印紀念刊物,00老師囑令末學必須交稿一篇,因邇來胸無點墨,
文思遲滯,遂取此舊文以為搪塞。原文中有破「相似靈知之妄見」之文約
四頁,以倉促而成,挂一漏萬,已自行刪除,未置入文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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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 趣 無 上 菩 提
一 切 是 非 莫 管
一 擊 忘 所 知
更 不 假 修 持
動 容 揚 古 路
不 墮 悄 然 機
處 處 無 蹤 跡
聲 色 外 威 儀
諸 方 達 道 者
咸 言 上 上 機
引用:逢甲大學普覺佛學研究社邁向五十週年紀念特刊───學佛心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