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嚴經疏簡介(1)

2016111616:08
楞嚴者修心迷悟之關鍵,禪門之要關,教網之司南也,藕益大師云:「此宗教之司南,性相之總要,一代法門之精髓,成佛作祖之正印也。」  有心學佛者不可不深究。第以經旨幽玄,非智難入;出格大人,固可不假言詮,會楞嚴於自心;上根利智,亦可不依詮釋,直探經文;中下之流,不假詮釋,難透經義,此諸疏所以闡發奧義,疏釋經文,以利中下之機也。然以疏解者既眾,見理淺深亦復不同,初學者恐難抉擇,今將古今疏釋,條列如下,並加附語,希益於有志者之探尋。其中評語多依指掌及原疏文,個人私見極少,以示尊古也。
 
大佛頂首楞嚴經  十卷,六二○二七字。大藏第十九冊﹝一○五﹞。唐.神龍元年﹝七○五﹞五月廿三日,中天竺沙門,般剌密諦,於廣州制止道場譯出。
經文主要內容:「阿難示墮摩登伽難,佛放頂光說咒,勒文殊將咒往護,提獎來歸,啟請大法。佛為先開圓解,次示圓行,次明圓位;乃至精研七趣,詳辨陰魔。」
       
     唐代註疏四種
首楞嚴經疏〈 三卷〉 唐.崇福寺惟愨法師疏
  原經初譯出時,筆受者房融,禮請當代十位名僧共聚,各閱一卷,惟愨法師居第四位,閱第四卷,閱後極為讚賞,乃發願註疏,勒成三卷,目為元贊,實此經疏解之祖也。
  此疏全本已然失傳,惟宋元諸師註疏多引用之。
首楞嚴經科判    魏.北館陶沙門慧振
  指掌曰:「振公科此經為八段,初段顯如來藏心,次段明修行方便,三段辨離魔業行,四段示地位階差,五段出聖教名殊,六段辨趣生異同,七段陳禪那境界,八段示禪境差別。」
  此科判為科判本經之祖,惟全本已然失傳,指掌曰:「資中以下諸師多承用之。乃此經科判之祖也」
首楞嚴經疏     蜀.資中弘沇法師疏 
  指掌曰:「義例則取諸館陶,其解奢摩他三法,大意與一心三觀相應,乃孤山等用台觀解此經之祖也。」
  此疏全本已然失傳,惟宋元諸師註疏多引用之。
首楞嚴經說文    唐.長慶道巘禪師
  指掌曰:「巘師以趙州嗣孫,撰此說文,於振、沇二師之外,別標一宗,即溫陵等,用宗門語,解此經之祖也。」
  傳燈錄記載:師上堂謂眾曰:「彌勒世尊,朝入伽藍,暮成正覺。說偈曰:「三界上下法,我說皆是心。離於諸心法,更無有可得。」看他恁麼道,也太殺惺惺。若比吾徒,猶是鈍漢。所以一念見道,三世情盡。如印印泥,更無前後。諸子生死事大,快須薦取,莫為等閑。」。於此可略窺師之見地,為何如耳?
  此疏全本已然失傳,宋元諸師亦少見引用,古有“禪有禪解,經有經說”之語,義謂:「禪解者每有不依常軌,透脫之言,上根者固可言下知歸,迷宗者恐生狂解,反生障礙,故解經者多不取禪解也。」,如天如取唐宋九師註疏附以己見而成會解,而不取其師中峰之徵心辨見或問,與長慶說文,即此義也。然則唐代註疏雖已亡盡,餘疏尚可於宋元諸疏中,得見引用,惟長慶說文竟因禪解而失傳,亦一憾也。而指掌謂:「即溫陵等,用宗門語,解此經之祖也」,此語恐非,敝見以為楞嚴諸疏中,除長慶說文已失傳外,惟中峰明本之徵心辨見或問,可謂禪解,餘疏均不得稱為禪解。 
    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宋代註疏二十四種
首楞嚴經宗鏡錄引釋    宋.永明智覺延壽禪師
  禪師身兼法眼與淨土二宗之祖,取百種經論,會歸心要,撰宗鏡錄百卷,其中取證楞嚴者尤多,所引楞嚴古釋,即惟愨、慧振、弘沇等三家之說。
  此引釋散現於宗鏡錄一書中,並無單行本。    
首楞嚴經刪補疏      宋.真際崇節法師
  指掌謂:「此疏未見全文,略見於義海諸錄。」
首楞嚴經證真鈔      宋.檇李靈光洪敏法師
  指掌謂:「此疏未見全文,略見於義海諸錄。」
首楞嚴義疏注經  二十卷,約二十五萬字。大藏第三十九冊﹝八二三﹞,卍續藏第十六冊。         宋.長水沙門子璿集。
  五燈會元記載:師自落髮誦楞嚴不輟。從洪敏法師講至「動靜二相,了然不生」,有省。謂敏曰:「敲空擊木,﹝木一作竹。﹞尚落筌蹄。舉目揚眉,已成擬議。去此二途,方契斯旨。」敏拊而證之。然欲探禪源,罔知攸往。聞琅邪道重當世,即趨其席。值上堂次,出問:「清淨本然,云何忽生山河大地?」琅邪憑陵荅曰:「清淨本然,云何忽生山河大地?」師領悟,禮謝曰:「願侍巾瓶。」琅邪謂曰:「汝宗不振久矣,宜厲志扶持,報佛恩德,勿以殊宗為介也。」乃如教,再拜以辭。後住長水,承稟日顧眾曰:「道非言象得,禪非擬議知。會意通宗,曾無別致。」由是二宗仰之。嘗疏楞嚴等經,盛行於世。
  指掌謂:「師傳賢首教觀,尤精於楞嚴,悟心法於瑯琊,受扶宗之咐囑,依賢首五教,馬鳴五重,詳定館陶科判,採集愨沇敏節諸家之解,通釋此經,一家奉為準繩。」 
  長水悟心宗於禪門,所解楞嚴,言雖簡略,意境實深,其疏盛行於宋代,為楞嚴註疏之一大家。
 
  釋經十門分別:一、教起因緣,二、藏乘分攝,三、教義分齊,四、所被機宜,五、能詮體性,六、所詮宗趣,七,教跡前後,八、傳譯時年,九、通釋名題,十、別解文義。
 
  經分三分:
   一序分。
   二正說分,分三:
    一、阿難悲恨請修三昧。
    二、同時大眾俱欲欽聞。
    三、如來乘機廣為開演,又分七:
     1.顯如來藏心。
     2.明修行方便。
     3.辨離魔業行。
     4.示位地階差。
     5.出聖教名殊。
     6.辨趣生因果。
     7.陳禪那境界。
   三流通分。
 待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