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嚴經疏簡介(6)

2016111616:31
楞嚴者修心迷悟之關鍵,禪門之要關,教網之司南也,藕益大師云:「此宗教之司南,性相之總要,一代法門之精髓,成佛作祖之正印也。」  有心學佛者不可不深究。第以經旨幽玄,非智難入;出格大人,固可不假言詮,會楞嚴於自心;上根利智,亦可不依詮釋,直探經文;中下之流,不假詮釋,難透經義,此諸疏所以闡發奧義,疏釋經文,以利中下之機也。然以疏解者既眾,見理淺深亦復不同,初學者恐難抉擇,今將古今疏釋,條列如下,並加附語,希益於有志者之探尋。其中評語多依指掌及原疏文,個人私見極少,以示尊古也。

首楞嚴經通議  十卷,約十八萬餘字。卍續第十九冊。明.憨山大師述。
懸鏡中大義二章,即此經正宗大科。
 
 
楞嚴經截流  二卷,一萬餘字。卍續藏第八十九冊。明.天台沙門傳如述。
  小序云:「……故如來頂放寶光,化佛說咒,明以無相之相,截其相見:無說之說,截其音聞:何流不入?何寂不現?十卷經文,便爾具足。今世解經,無慮數十百家,又從無相生相,無說生說:文義知解,橫流潰溢;慶喜之藥,翻作如來之病!戒法師,獨揭頂相為現量之境,融詮經文,群流自截。……」
  卷末云:「是經,始緣阿難不了佛身非色,聲亦非聲,致登伽幻咒之所轉。佛乃因其發心徵其心,因其見相辯其見;以致四科、七大,至於盡經,重請五陰盡相,曾未外此。是故,能了頂光化佛色聲本幻,如是,則摩登在夢,受轉者,其誰耶?噫!大佛頂之為教也,亦至矣!行人當於現量一體形教乃及文言可也;又悟象忘言,今截流意也。」
楞嚴經臆說  一卷,三萬餘字。卍續藏第十九冊。明.沙門圓澄註。
  作者是曹洞宗下第三十二代。此禪門宗下之說。
首楞嚴經直指  十卷,約二十萬餘字。卍續藏第二十二冊。明.丹霞天然禪師直指。
  指掌謂:「師洞宗三十四世。冥坐丹霞,以三月成直指。其門人今釋敘云:「微朕不留,是跡皆划;言言本色,不借華詞;其不可思議之妙,實有與諸家迥絕者。」又、今辯序云:「入理深談,多提持向上;啟發悟門,真足為上根之助。」」
  正宗大科分四:
   一、直示圓悟。
   二、依悟圓修。
   三、廣垂修範。
   四、細別業果精剔魔外。
首楞嚴經直解  十卷,二十四萬餘字。卍續藏第八十九冊。明.沙門廣莫直解。
  蒙鈔謂雲棲蓮池大師著摸象記後,師出雲棲,撰直解并索隱,消文貼釋,咸有可採。
  依文直解,不立科判。
楞嚴經講錄  十卷,近二十萬字。明.柴紫沙門乘時講錄。卍續第八十九冊。
  蒙鈔謂雲棲蓮池大師著摸象記後,師出雲棲,撰講錄十卷,消文貼釋,咸有可採。
楞嚴經祕錄  十卷,二十一萬餘字。卍續第二十冊。明.天台一松大師說,門人靈述記。
  正宗大科分二:
   一、初卷至八卷為正道,分四:
    初、明究竟堅固理。
    二、示究竟堅固行。
    三、顯究竟堅固位。
    四、結究竟堅固名。
   二、後至十卷末不戀三界為助道。
楞嚴經擊節  一卷,近萬字。卍續第二十二冊。明.沙門大韶著(出千松筆記)。
楞嚴經懸談  一卷,近五千字。卍續第二十二冊。明.沙門觀衡撰(出顓愚和尚語錄)
楞嚴經略疏  十卷,約六萬餘字。卍續藏第二十三冊。明.鼓山沙門元賢述。
  初作翼解二卷,以佐諸疏之未逮;後乃廣翼解而作略疏,閒亦博採眾說,融為一家之言。大旨固不憚闡揚,而曲折亦所必晰,務使觀者,觸目而爽然會心,不為經文所蔽、諸疏所亂而已。天台耶?賢首耶?固末暇問其後塵也。
楞嚴經證疏廣解  十卷,約二十萬餘字。卍續第二十二冊。明.吳興天池居士凌弘憲點釋。
  據沙門界澄證疏,集諸家廣解而成。
楞嚴經如說  十卷,約十五萬餘字。卍續第二十、二十一冊。明.居士鍾惺撰。
楞嚴經合轍  十卷,約二十五萬餘宇。卍續第二十二冊。明.二楞一雨法師通潤述。
  指掌謂:「師、雪浪高足,分擅講註者。冇巢囗雨手之目;雨即二楞通潤。語句尖新,世多樂習。借禪門棒喝之談,資講筵排演之口。雜拈公案,多引機緣;接引宗徒,隨喜教海,於是經不無少補。」
  序云:「楞嚴一經,統萬法為兒孫,攝群經為眷屬;文雖十卷,實大藏之都序也。有志教法者,不可不先讀,又不可不熟讀;熟則心目口齒間,隱隱隆隆,自有入路。不必借人頦頰,拾人涕唾。若果先明經義,回視諸家註疏,涇渭立見。否則為註疏奪心,而經義反晦矣。偶於友人案頭,得見楞嚴正脈,展卷讀之,其指瑕擿疪處,則與向所私記者,大半相合;其不合者,十之三四。……第鑑師婆心太切,欲使人人盡解,故經義無論易難,皆詳釋之。唯詳故,語亦繁,繁則不便於初學,皆望洋而退。余故復將平日私記,而與諸佛性相若合一轍者,裒成一帙,以付欹劂;實欲誘引同志好繁好簡者,並入圓通法門耳。」
  熟讀原經之語,誠為至論,學者切莫輕忽。
大佛頂首楞嚴經玄義、文句  玄義二卷,文句十卷,約二十六萬餘字。卍續藏第二十冊。明.古吳蕅益沙門智旭述。
  後序云:「至矣哉!大佛頂經之為教也;依妙性而開妙悟,起妙行而歷妙位,成妙果而歸妙性;永超七趣沉淪,不墮修心岐徑,戒乘俱急,頓漸兩融,顯密互資,事理不二。誠教海之司南,宗乘正眼也!」
  今夏(己卯,崇禎十二年,大師四十一歲)弘法溫陵,昉師及一切知己,堅請疏解,以發前人之所未發。予謂:此經舊解多矣,利根者。一指便可見月,鈍根者,多指益復眩眼耳。昉師曰:不然。藥無貴賤,起病者良;法無精粗,救時為要。痛茲末世,宗教分河,盡謂別傳實在教外,孰知教內自有真傳。縱令截去指頭,依舊不曾見月。每聆吾師豎義,痛快直捷,實與本分宗旨相應,並不蹈襲前人窠臼;始信不離文字而說解脫,非欺我也。何忍祕此妙悟,不以全體示人;吾師於法有慳乎?……予感其意,兼理夙願,述為玄義二卷,文句十卷。固不敢矯古人而立異,亦不敢殉古人而強同;知我罪我,聽諸高明而已!」
  
  玄義:
   一釋名,分二:
     先、就經中所結五名彰存略。
     次、就今題通別諸字正解釋。
   二顯體,分為十:
    初、明須顯體,二、釋體義,三、正出體,四、引證,五、會通異名,六、廣簡偽濫,七、明入體之門,八、遍為眾經體,九、遍為諸行體,十、遍為一切法體。此經以如來藏妙真如性為體。
   三明宗:宗者、修行之綱領,顯體之要樞。分為四:
    一、簡宗體,二、正明宗,三、諸教同異,四、結成因果。此經以不生不滅因果為宗。
   四辨用: 用者、力用也,即如來之妙能,此經之功德。滅惡名力,生善名用;滅惡名功,生善名德。分為三:
    一、簡宗用,二、出舊解,三、正明用。此經以離愛得脫為用。
   五明教相,分為二:
    一、略述綱要。
    二、正判此經,又分三:
      初、且申五時八教言外之旨,
      二、正以此經結屬教部,
      三、略破群疑以釋諍論。
  文句:
   正宗分六:
    初、顯如來藏妙真如性圓三諦理;從阿難見佛,至第四卷尚留觀聽止。
    二、示不生滅為本修因妙三觀門;從第四卷阿難請入華屋,至第七卷菩薩護咒止。
    三、明正助行所成伏斷圓三德位;從第七卷阿難請問位次,至第八卷名為邪觀止。
    四、結成經名以彰圓體圓宗圓用;即第八卷中文殊問名,如來結答,止有八行經。
    五、借破戒惡法為問端,而廣示七趣差別;意顯:若無出世妙戒,決無出世妙慧。從第八卷說是語已起,至第九卷即魔王說止。
    六、借無聞比丘為語端,而備明五陰魔境;意顯;若無中道妙慧,并失中道妙戒。從第九卷即時如來將罷法座起,至第十卷不戀三界止。
待續